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、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
来源:学生处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6-05-30 浏览次数:3745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就业〔2012〕1号)及《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石经院华信〔2009〕31号)文件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经过各系评选及学生处审核评定出我校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175名,省级优秀毕业生17名。
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,公示期7天(2016年5月30日—6月7日)。对此评选结果有异议者,请与学生处老师联系。
联系老师:韩老师 赵老师
联系电话:0311-80659150 80659305
注:根据文件精神,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者,如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没有达到评选条件要求,或毕业生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,或在毕业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,或已经签订就业协议,因个人原因违约的,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。
学生处
2016年5月30日